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做好民生工作的总体要求,服务脱贫攻坚,助力精准扶贫,更好地发挥慈善救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。市慈善总会2020年继续开展“蓓蕾”慈善救助项目。对户籍为本市的低保户、低收入家庭、建档立卡户中患有疾病的18周岁(含18周岁)以下的患者实施医疗救助,与医保、新农合等政策有效衔接,以缓解家庭的经济负担。
救助对象户籍为本省的低保户、低收入家庭、建档立卡户中患有疾病的18周岁(含18周岁)以下的患者。救助标准单张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合计金额扣除医保、新农合、商业保险及其他救助后,剩余个人支付金额超过5000元(含5000元)的部分(未参加任何报销的,个人支付金额按单张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合计金额的40%计算。),按照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救助:(1)5000元至10000元,救助金额5000元;(2)10000元以上,救助金额按50%计算,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(计算到百位金额)。申请救助的患者或监护人持填好的申请表及所需材料,到户籍所在地乡镇(社区)审核盖章后将材料送至县(市、区)慈善会。由县(市、区)慈善会负责进行资料核对后,报到市慈善总会。蓓蕾项目联系人:祝佳电话:0418--6229955